2020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法院招聘1人公告

文章来源:优公教育官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337

为满足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招收条件通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网络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网络管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男女不限;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等基本技能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网络管理员主要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维护、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网络管理员岗位的拟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后,予以办理岗位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对正式聘用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的,按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具体薪酬面议。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城峰镇刘岐98号,联系方式:0591—24833920,0591—24879557);

3.报名需提交材料: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我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5.考察录用: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面试和体检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受聘人员需同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最终按程序决定聘用对象;

6.聘用后应服从永泰法院岗位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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