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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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福州高新区共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2.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3.报名资格条件

㈠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福州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㈡ 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招聘步骤程序

㈠ 网络报名

1、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 (网址http://www.fzhitech.com)人才招聘栏目下载《福州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福州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如“61岗位张三”)后,将电子版电邮至:fzgxqgkzp@163.com。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8日,联系人:邱先生、黄小姐,请在规定时间拨打联系电话:38200371。(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㈡ 资格审查

1、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对应聘者电子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通知该岗位应聘人员调剂至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㈢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内容: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处理日常工作中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能力。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查询。

㈣ 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依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参加面试的顺序由应聘同一岗位的入闱者抽签决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确认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㈤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㈥ 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进入体检的人选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福州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2、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㈦ 考察聘用

1、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5.工资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聘用人员的类别确定聘用人员的待遇薪酬,月基本工资2800元—7500元不等。

2、聘用人员均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6.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审计局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8201355、38201795。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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