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录5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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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招募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募对象:2021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已参加过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招募人数:55人

招募岗位:详见《宁德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附件1)。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招募原则: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招募程序

4月30日-5月30日报名及资格审查

6月1日-6月15日报名核查

6月15日-6月25日组织体检

6月26日-7月4日确定人选

7月5日-7月10日岗前培训

7月15日前组织派遣

注意事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按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5月3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5月30日前本人及时与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宁德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电话:0593—2533111。

报名材料:

报名者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补。 

(1)《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本人签字并贴好照片),该登记表可从宁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mzj.ningde.gov.cn)下载。

(2)报名者是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

(3)报名者是往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报到证须是未就业状态。

(4)学习成绩总表(校方盖章)复印件(含历年平均成绩及历年平均学分绩点)。

(5)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6)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者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获得校级(含校级及以上)或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省级及以上专利,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原件。

②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团委会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应提供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

③985、211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属性证明原件,如教育部官网相关说明内容。 

④中共党员应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应提供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户证明原件。

⑥烈士直系亲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应提供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⑦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资格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三、体检

根据各地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宁德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随带报名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以供考核单位复审。

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2天与市民政局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则按考评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补充体检。

首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若不合格,予以复检一次,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理。若有报考者体检复检不合格,或主动弃权,则按同县报考者考评分数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并签订协议,同时将《宁德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人员信息》报省民政厅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助学贷款国家代偿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二)省公务员定向招募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三)事业单位考试加分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服务所在县(市、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力资源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乡(镇)事业单位直接聘用

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注意: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六、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民政厅。

(三)日常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注重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最多不超过2名。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

七、考核内容及评分

①考核报名毕业生是否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②考核报名毕业生简历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自荐信息、培训经历、获得证书”等栏目,确定情况是否属实。

③参照《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21年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附件3)给毕业生评分。“基本分”最高分为100分,“加分”最高分为50分,两项合计最高分为150分。

④在考核的基础上,填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21年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

⑤按考评成绩高低依次完成对拟体检对象原件审核(入选对象需随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彩照2张。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若发现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合的,依次递补,直至确定体检对象。

⑥投诉举报:中共宁德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93-2387066。

附件:

1.宁德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表.docx

2.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3.宁德高校毕业生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docx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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