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泉州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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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口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协管员

2、招聘人数:2名

3、工作地点: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服从工作安排;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需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1年11月5日8时至11月11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中“公开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95-68892998

2、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5、招聘方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6、用工形式及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试用期按正式用工后工资待遇 80%标准发放。

7、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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