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龙海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兹定于2017年8月5日组织2017年5月份龙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指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7点40分前,准时报到。迟到或缺席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并记入个人档案,请考生之间相互转告。
二、报到地点:龙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旁边。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和水笔参加体检,禁止携带无关的物品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晚上 8时以后不得进食。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考生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提包、跨包、背包、行礼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记入考生个人档案。
5、女性受检者属于月经期间请主动告诉带队的工作人员;女性怀孕的考生请在8月3日上午(9:00—11:30)持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身份证、准考证到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申请延缓体检。
6、所有的考生(女性怀孕除外)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7、本次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有参加2017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已进入政审、考察等环节的考生,须于8月3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龙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提出书面说明,选择一方进行体检、考察。若考生隐瞒信息,事后发现将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8、为便于体检工作,谢绝受检人员亲属陪同,请理解支持。
附件: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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