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漳州市佳信公证处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决定委托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主要从事公证辅助、后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大类专业(含法学类、监所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公共管理类,有意者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性别不限。
2、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能用闽南语流利对话(优先)。
3、有公证处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待遇福利
1.试用期二个月,每月2150元/人。试用期后每月应发工资2350元,并根据具体工作岗位享受单位相应的绩效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实际工龄,每满一年加50元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6日上午九点起至2024年01月31日下午五点止(双休日不上班)。
(二)报名地点: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17号2楼,新浦路柑仔市路口)报名。联系人:小陆,联系电话:0596-2918790。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正反面);
3.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近期个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白底);
5.个人简历2份。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于1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区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漳州市佳信公证处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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