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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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人员12名,欢迎符合条件,热爱审判工作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速录员10名,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下称辅警)2名,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二)速录员性别不限,辅警男女各1名,厦门户籍。应届毕业生必须为厦门本地生源。

(三)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速录员岗位人员,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专业优先。

(五)报考法警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各类警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退伍士官优先。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

(七)掌握法律基本知识(辅警不作要求),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应于10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湖滨北路115号)三楼会议室报名。

2.应提供下材料:

(1)《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报并发至xmfygbc@sina.com。

(2)本人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

1.笔试:仅限速录员岗位。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速录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笔试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仅限辅警岗位。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为仰卧起坐)。

3.面试:以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为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的1:1.5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人数不足1:1.5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4.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以招聘职位名额数量的人选作为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政审;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

六、录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为录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面试和政审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按厦门市机关编外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 陈晓婷,电话:5306713。

九、说明

本简章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在编人员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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