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泉州鲤城区招聘专职社工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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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禁毒条例》、《中共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委发【2016】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将统一招聘1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仪容端正;

3.年龄18至30周岁(1999年10月16日至1986年10月16日出生),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高:男生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155cm以上(含155cm);

4.大专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同等情况下有社区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和有驾驶技术依序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一)报名工作

1.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报名材料初审由区禁毒办负责,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义全街215号鲤城公安分局三楼(禁毒大队)

3.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4)退伍证、表彰奖励证书(证明);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二)笔试工作

时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8:15入场,8:30开始笔试。

地点:义全街215号鲤城公安分局三楼(禁毒大队)

试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包括《行政能力测试》部分内容,笔试时间共120分钟。

(三)面试工作

笔试成绩前面10名的应聘者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鲤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

(四)体检工作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如聘用人员中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将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按规定的程序与禁毒办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将分配到8个街道办事处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站内务管理、发展禁毒志愿者等工作。

2.待遇待遇:单位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福利补贴1200元,工资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逐年递增。

3.联系人:詹希玲联系电话:0595-22207168

鲤城区禁毒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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