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递补辅导员岗位拟聘公示
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经报名、笔试、复审、面试、考核和体检,并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庄舒敏同志为我校辅导员岗位拟聘人选,现公示如下:
应聘 岗位 | 姓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名次 | 考核体检 |
辅导员 | 庄舒敏 | 26.00 | 50.00 | 76.00 | 11 | 合格 |
备注:辅导员岗位计划招聘9人,拟聘人选已按规定公示,现因综合成绩第一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递补第十一名为拟聘人选(第九名考生于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第十名已递补并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6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或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5169320(纪委监察审计处),0591-85260262(人事处),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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