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角美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培育、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提高角美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数和数量
角美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个社区工作者,详见《2017年角美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漳州市户籍(角美镇生源地优先);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专业不限;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闽南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被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漳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发布本次招聘公告,招聘职位情况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人民政府协祥办公区(动车站对面)三楼镇组织311室,联系人:张惠娟、郭珠叶,联系电话:0596-6718939。
(五)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有:(1)《2017年角美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应聘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3)计生证明、综治证明;(4)应聘人员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超过职位拟招聘人数以上方可开考。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考人数的,由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七)面试通知单发放。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考条件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制作面试通知单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分别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考察考核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角美镇社区两委干部同等待遇。所聘用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
1.本招聘方案由角美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0596-6718939,联系人:张惠娟
附件下载:
附表1:2017年角美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1).rar
附表2:2017年角美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rar
中共角美镇委员会角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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