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灵秀派出所招聘辅警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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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灵秀派出所决定招聘2名综合室辅警人员,现就招聘派出所辅警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室辅警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性格开朗;

2.性别不限,户籍不限,18—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须有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貌端正;

4.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的应用;

5.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予以优先聘用;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报表的填制统计工作;

2.协助民警管理公安业务,文书档案和户籍簿册档案;

3.协助民警做好后勤保障,对所内器材装备的管理,维护保障所内后勤正常运作与供应,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负责搜集全所工作情况,积累材料综合研究和社会治安情况,定期上报;

5.收集素材,做好内外宣传工作;

四、薪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每月工资在4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包食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于该岗位工作的应聘者须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如是退伍军人请带好退伍证原件;

2.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00—15:30,联系人:刘警官(电话15805090970);

3.资格审核:报名者需填写《石狮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开具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和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无犯罪记录证明);

4.面试地址:灵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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