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公文常识
在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和管理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内容。公文的考点多,比较着重考查细微之处,不易记忆,因此令不少考生头疼不已。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加强对公文常识的记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特地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中公文常识的内容,希望对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考点整理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真题演练
公文标题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有助于人们对公文的制发机关、内容、性质的了解,便于公文的登记、办理整理归档等处理工作。下列公文标题的拟定正确的是( )。
A.《XX市文化局关于2015年文化下乡的工作安排》
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C.《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报告》
D.《XX厅关于反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
【优公解析】公文正式行文,标题中的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 文种,都不能省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使用的14个正式文件种类是: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A项无“工作安排”文种;C项“请示报告”不能连用;“意见函”不能连用。故本题选B。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