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其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法也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知识点,这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给考生总结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常考知识点,方便同学们学习。
一、著作权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了某种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2.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就是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作者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还可以是若干个公民或法人(合著)。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4.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保护。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截止到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
二、专利权
1.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指能够提出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有:(1)发明人或设计人。(2)发明的合法继受人,即通过各种合法的形式取得发明的所有权的人。
3.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指能够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
国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和公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即法律规定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
中国单位或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首先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输出。
5.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由请日起计算。过期,专利权归于消灭。
三、商标权
1.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或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后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1)商标权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也可以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商标权的客体,是经过注册的商标和工商企业的信誉。
(3)商标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核准和有效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为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生产者取得商标权,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日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告使用在先的商标。经公告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证,并予以公告。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