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优公教育官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803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司法警察编外人员(辅警),派驻院本部或三个法庭工作,主要职责为安检、值班、押解、看管、值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坚定,热心审判执行工作。

2.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法院从事辅助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能,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无家族病史。

3.福州市五城区户口优先(法院不提供免费住宿)。

4.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专业不限,警校毕业或退伍军人优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警校毕业、退伍军人或有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条件)

三、招聘形式

1.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除周末双休)。

2.报名地点:仓山区石边路3号人民法院

3.联系方式:张队长15880155547,办公电话88265329

4.报名时需提供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退伍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或相关证件。

5.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综合面试

1.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

2.复试: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警务知识和常识判断。

(2)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x10米往返跑(男女)、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男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标准。

3.终试:体检合格及政审通过者,综合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五、录用以及薪酬福利

1.招录人员属派遣合同工性质,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要求服务一年以上,服从大队工作安排。

2.招录人员将参照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由仓山区人民法院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薪资面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4.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外加学历补贴,工龄补贴,年底双薪,单位食堂提供早晨和午餐,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额外增加工龄补贴。

5.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每周工作五天,周末双休,享受法定节假日,并且满一年可享受五天年假。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

Copyright©2005-2015 优公教育 闽ICP备18013074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厦门优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出版物许可证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