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提出对策题 注意可行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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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策题,是申论考试中的一大难点。不少考生在作答时提出了对策,却往往不符合要求,分数较低,究其原因就是没有真正理解对策。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在作答申论提出对策时注意三大原则,即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今天我们重点讲解作答的可行性原则。

所谓有可行性,是指对策要具备可以实施的条件。提出来的对策如果在现有条件下根本无法实施,那就是不可行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济可行性

经济可行性即对策要在经济上具备可以实施的条件。政府做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成本的,这要求我们必须注意投人和产出的比例。

例如,为弘扬传统文化,有专家提出建议恢复使用繁体汉字。众所周知,我国大陆地区大多数通用刊物、书籍使用的都是简体中文汉字,如果要恢复使用繁体汉字,就要对所有中文书籍进行重新印刷。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大部分居民都不认识繁体字,重新启用繁体字就意味着需要重新学习和培训。这些投人远远超出恢复繁体字所带来的效益,因此这种对策就不具备经济可行性。

二、政治可行性

政治可行性即对策在政治上要具备可以实施的条件。这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不提反动观点。即对策的提出要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不能反党反社会主义。第二,不越权。即应试者提出的对策不能超越-国政府的权力范围。

以2009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三题第2小题为例,题目列举了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四点对策,要求考生指出这四点对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其中,第四条对策是:“建议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发达国家、国际组织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政策指导。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向受到粮价攀升冲击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近期紧急粮食援助,并对如何促进发展中国家在中长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给予切实帮助。”这条对策显然超越了我国政府的权力范围。

三、法律可行性

法律可行性即对策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如我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国家立法权,也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是国家立法机关,因此,就立法这一方面提出对策时就不能说“县级政府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这就要求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应当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避免在答案中出现法律上的硬伤。

四、伦理可行性

伦理可行性即所提对策要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如针对大城市上班时段的公交车拥挤问题,其原因之一在于早起锻炼的老人恰好和年轻人上班时间重合。 为了解决早高峰的公交车拥挤问题,方法之一就是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与倡导,呼吁老年朋友为了自身安全,可错开高峰时段出行;而如果硬性规定在上班高峰期,禁止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问题,但却与我国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生冲突。

懂得事理人情,明白公序良俗,是年轻人走进社会、融入大众的第一步, 也是从校园跨人政府部门、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必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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