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文章来源:优公教育官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918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法律的知识是公共基础知识模块的一大重点。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关于故意伤害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备考事业单位有所帮助。

一、概念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相同点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

1.从性质看两者,都属于犯罪故意;

2.从意识因素看,两者都对行为的危害性和犯罪的基本情况有认识,并且达到了明知的程度;

3.从意志因素看,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超出行为人的预料,都没有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三、区别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不同点:

1.在意识因素方面,行为人对危害行发生危害结果的确定性认识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间接故意只能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在意志因素方面,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抱着希望发生的态度,间接故意表现为放任的态度。

3.从两者的判断上看,认定间接故意必须有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直接故意不需要;

4.从这两者发生的情况来看,直接故意直接存在于追求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之中,具有直接追求的特点。间接故意则必须以追求其他目的的犯罪行为为前提,因此具有伴随性的特点。

5.直接故意中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而间接故意中不存在。

6.直接故意的犯罪可能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而间接故意不存在。

7.直接故意比间接故意更加体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因而直接故意的犯罪比间接故意的犯罪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要重。


- 推荐阅读 -

更多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文章

更多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相关文章

更多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关文章


关注公众号优公教育

了解最新公考资讯

Copyright©2005-2015 优公教育 闽ICP备18013074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厦门优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出版物许可证 |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