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的记忆与理解,部分较难的考题还会考查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其中,有关和谐社会的一些常考的概念是考试热点,考生需认真记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对此部分内容作了一下梳理。
一、概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亦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包括: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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