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台江区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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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抢险和灭火救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人数

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18—30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和原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兵龄纳入工龄计算),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退伍士兵将予以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医护、汽车驾驶、车辆电器维修、影视传媒、体育、文艺、写作、烹饪、计算机操作等特长,或有B2驾驶证者,予以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后起薪每月5500元起,包含基本工资、高危补助、年度奖金、等级评定奖金、执勤补助等。“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岗位补助另计。入职满一定年限且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担任中队长、副中队长、执勤中队长助理、驾驶员、班长、火场文书、副班长等职务,每月分别给予200-1800元的岗位补助。实行“上二休一”工作模式,因执勤战备等工作需要导致无法“上二休一”的,发放相应补贴。此外,免费提供服装及住宿、每年1次健康检查。入职满一年后,享有每年20天探亲假(往返路费可报销,并返还期间伙食费)。可申请入党、单位出资免费培训B2驾照等。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退伍兵还应携带退伍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可将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邮箱858466320@qq.com)

报名地点:台江区消防大队(福州市上浦路182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91-8762826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台江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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