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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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需要,现本院有5个职位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若干名,分别为2名审判业务庭速录员、1名文印室打字员、1名财务工作人员、4名从事警务工作的司法警察协警员和1名从事警务车辆驾驶的司法警察协警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重大疾病史,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常驻户口的优先。

4.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一)审判业务庭速录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

2.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3.男女不限,28周岁以下。

(二)文印室打字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3.男女不限,28周岁以下。

(三)财务工作人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相应资质。能够熟练应用电脑办公软件和U8(用友)财务软件。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协调沟通能力,能够胜任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

4.有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入职后能够随即开展工作者优先。

5.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

(四)司法警察协警员

1.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

3.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按照身高与体重的通用合理比例确定。

4.裸眼视力5.0以上。

5.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

6.适应岗位需要的体能。

(五)司法警察协警驾驶员

1.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驾驶证A1或A2证者,要求驾龄三年以上。

3.男性,40周岁以下。

4.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三、考试及录取

报考者需经过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择优录取。

四、待遇

录取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我院相应规定确定,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以下相关证件,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前来报考。报名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5日止;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175490(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周末不上班)。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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