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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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虽然不是高频考点,但是作为常识问题也需要考生对其十分熟悉,那么,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什么?工作原则又有哪些呢?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为考生来一波干货,盘点一下人民检察院的知识考点!

一、盘点检察院知识点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如军事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原则

主要包括:(1)独立原则;(2)方便原则;(3)协作原则;(4)平等原则。

4.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主要包括:(1)立案侦查;(2)批准逮捕;(3)提起公诉;(4)侦查监督;(5)审判监督;(6)执行监督。

二、真题演练

【例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

A.审判机关

B.公安机关

C.税务机关

D.工商行政机关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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