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侵权责任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基的法律部分一向是考生们容易失分的“重灾区”,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性比较强的部分,比如侵权责任这一块知识点,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来为大家总结了关于侵权责任法的一些重要考点和难点吧!
一、知识点
1.环境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法条的规定,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环境污染中,污染者承担责任,而且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所谓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次,要注意无过错责任的举证方是侵权人,也就是由污染方举证。再次,第三人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找污染者也可以找第三人,并不是只能找第三人。
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真题演练
【例题】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挣脱后,将一名在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咬伤,有人指认该狗为蔡某所养,该小孩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承担责任,因蔡某是狗的饲养人
B.小区物管公司承担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
C.小孩家长承担责任,因小孩被咬纯属意外
D.蔡某与小区物管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因蔡某和物管公司均存在过错
【解析】本题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蔡某饲养的狗将小孩咬伤,应该由蔡某承担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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