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的量刑行为
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刑法是一大难度。由于很多考生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因此在法律这一部分的知识点会相对薄弱,特别是针对一些法律上常见的知识点存在模糊记忆问题,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来为大家好好盘点一下刑法中的量刑行为吧!
一、年龄量刑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2.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记忆方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们刑法中承担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周岁,但是成年的年龄是18周岁,所以在量刑时,以未成年人作为一个量刑群体,他们本身对社会的认知还不够全面,心智没有完全成熟,所以在量刑时,我们量刑相对较轻“应当”从轻减轻。而超过75周岁,我们一般认为年龄较大,在量刑时不能一视同仁,还要看主观危害性。主观危害较大的故意犯罪是“可以”从轻减轻,主观危害较小的过失犯罪是“应当”从轻减轻。
二、精神状态、身体状态量刑
1.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记忆方法:首先要强调的是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大家需要注意,这个“应当”包含了两个意思:第一,醉酒的人犯罪一定要负刑事责任;第二,醉酒的人犯罪,没有规定从轻从重,所以正常处罚即可。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由于身体状态,所以这种情况下,会纳入量刑的考量,但是还是要结合危害性,所以是“可以”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究竟能不能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要看具体的危害性。
三、犯罪形态量刑
1.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记忆方法: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量刑往往也是一个比较容易混淆的点,我们回归到它们未完成的原因就好记忆了。中止是因为主观原因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结果发生,所以主观悔罪性也就导致在量刑中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预备和未遂都是因为客观原因被迫放弃了犯罪,主观悔罪性没有中止强,所以都是“可以”。预备和未遂的不同之处在着手前后,由于预备停止在着手前,所以量刑更轻一些,是“可以”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未遂停止在着手后,所以量刑更重一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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