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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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基考试上法律部分是最难的,而法律中又存在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比如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含义,其中两者在判断上没有那么难区分,重点是抓住其中的差异点,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来讲解一下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之间的差异!

一、什么是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概念上看,行政确认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对事实的确认,比如公民的出生年龄、学历状况、婚姻状况等;另一个是对法律关系的确认,这点又包括三类:第一、个人资质与资格的确认,如选民登记;第二、不动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确认,如土地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第三、动产的确认,如机动车的登记。

二、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首先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一般性禁止,许可也就没有存在必要。其次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则不存在许可;再次许可是受益性行政行为,申请人获得了从事他人被禁止的特定活动或实施特定行为的权利。如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律师职业资格证等。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辨析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可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后果。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性质不同。许可是在一般禁止的前提下特殊准许,需要经许可的事项,未经许可就从事特定行为是违法的,如没有驾照则不能开车。确认则意味着肯定,应经确认的事项如果没有确认则该行为可能导致无效,但不一定违法。如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及时办婚礼了,婚姻关系依然是无效的。

(二)对象不同。许可是使相对方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能力,具有后及性;确认是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事实的确定与认可,具有前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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