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公共行政的五大构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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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这一门的知识理论性很巧,尤其涉及到一些较为琐碎的知识点,更是让人头疼不已,类似于公共行政中的五大构成元素:公共行政的基础是有公共行政权力,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管理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方式呢则是要依法行政,最后公共行政的实质是一种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活动。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公共行政的五大构成元素具体知识点吧!

一、公共行政的基础

我们可以从公共行政的定义里入手来分析公共行政的构成要素。首先要想去开展公共行政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得有公共行政的权力,那么这项权利来自于哪里呢?权利不可能凭空产生,其必定要来自于法律和国家的授予。所以公共性的的基础是得有公共行政的权力,其权利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二、公共行政的主体

在我国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这类组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职权性行政主体,即我国的五级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和三个派出机关。他们的权力是与生俱来的和先天的,他们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公共行政管理。另一类是授权性行政主体,顾名思义就是说他们的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被授予的。这里面包括被授权的行政机构,比如内设机构、专门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那些被授权的组织,比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考试时对这个知识点的考察经常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给出几个选项问以下哪些属于行政主体。

三、公共行政的客体

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所谓的客体就是行政主体所管的对象是谁,其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职能非常宽泛。但这些事务大多都具有公益性,都是为了公共利益,所以我们把它们称之为社会公共事务。

四、公共行政的方式及实质

既然要行使公共行政权力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那么这项权利应该怎样行使和约束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公共行政的方式。那么如果让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公共行政的实质是什么?即公共行政是一种公共行政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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